何謂百世“雜論”一頁書? ~\$=w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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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頁書忙賣週邊,耍俏去也,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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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頁書忙出租率,變裝去也, s2%V4yy%
一頁書忙救亡,感情得幻化豐富也。 )GVBE%!W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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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樣的一頁書與「百世經綸一頁書」的差別就相當大了,書友們就姑且當這位“清”閒不了的化身在番外迷途。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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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一頁書不是不想念定持慧住佛法僧戒“淨”之最勝,是他世間阿爸老是所托非人,讓這位設定世間“淨人”的偶角,非得下無間地獄去承受業報輪迴,上不了天、成就不了佛的貪著癡疑在這個色界。 i'HP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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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身為大霹靂的商標品牌,他親爹近年事業停滯不前,不能親帶他上陣淨化人間,關注這偶的當下,個人就只好體諒他下地獄救亡的孝舉了。 i^*M^P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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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百世經綸一頁書」,現下就修成為百世“雜論”一頁書囉!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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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住,現在的一頁書是“見山是山”、見色是色,法眼早已丟失,所以他情感豐富的不得了,將“出世間法”之善情,全以“世間法”之情事取代,佛之善法也以世俗之善法作理解。 Yt+h2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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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錯是誰造成的呢,不就是那些所托非人的繼父後母嗎,讓雜論書一次又一次的被議論的更雜亂不堪,到如今已不是雜亂而已,是他將佛的“所依根”全都藏起來了,現下的雜書是不折不扣活蹦亂跳帥偶一隻。 6PU/{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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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變身成帥偶型男,當然就更不能少掉人間愛慾風華史,給段色不迷人人自迷,或是蜂蝶亂迷的曖昧也得要加加調味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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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雜書之過,過之應責者→霹靂編劇,全部的過失都在編劇身上,不在觀眾、戲迷或各別議論不一的書友身上(我指的是書友,不是其他惡意攻訐的戲迷)。 Stxp3\j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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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友”是種統合之稱,僅對一頁書這個角色之愛護群的稱詞,但這並不包括,每個個體對一頁書這個角色認同都能具一致性的看法、支持。 BFWi(58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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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一頁書從原創到現下,他一變再變,那時而清明、時而昏迷;時而聖人、時而凡心;時而佛地、時而愚癡...等等的堆疊,而那一個才是你或我所認識的一頁書呢? Vr/Bu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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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的一頁書有不同編寫父母所認養時期的差異、有出場先後時間的差異、有現實交易市場功能的調節差異,造就出“一頁書”這個為霹靂布袋戲系列的連貫性,而成了同名異行的百變雜書, U\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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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是越變越雜、越來越脫離以佛道立世的初設,令關照他的書友群也只能各自五味雜陳、心情雜亂不堪、腦袋雜七雜八、閒聊雜論雜說...等等不一,而那一個才算是你或我的一頁書呢? q$gz_nVq,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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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無吧! @TzvT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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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頁書”現在可不是一頁書而已,他內藏金鋼不壞書、卡通書、言情書,就差還未在霹靂系列戲裡正式被“捉姦在床”的“色相書”罷了。 cJDd0(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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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名無神、有偶無靈,充斥色昧之示、“倒”慈悲喜捨修行的佛教要偶,就是現下一頁書所混亂出的場景,這偶都雜成如此,那書友群怎可能不亂成一糰呢! H(|A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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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思、雜辨、雜論、嘰嘰喳喳.....那..禪..色...無邊...該找那位才是吶! ET:T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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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慈心”證“淨”最勝; f+x;:
修“悲心”證“空”入處最勝; 2q PhLCeZ
修“喜心”證“識”入處最勝; sN~ \+_
修“捨心”證“無所有”入處最勝。 [A5W+p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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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很多書友一定不知道,佛法「慈悲喜捨」到底是在講些什麼東西,所以全都表面“意解”了這個「慈悲喜捨」的“經義”。 m\ S\3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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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世間的慈愛當佛法的“慈心”使用; M;jcUX_{
把世間的悲憫當佛法的“悲心”使用; d'"r("w#
把世間的歡喜當佛法的“喜心”使用; Gb2L }
把世間的能捨當佛法的“捨心”使用。 5u$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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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連編劇本身也都是讀“意”下文戲說,對佛經陳述的一踏糊塗、狗屁不通。 h2~4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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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劇很會抄我清楚,但不見得抄對,很會亂抄的結果,也造就更多迷人在佛心裡迷惑、業障紛生。 yNCEz/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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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是而非、越亂越好,有看沒有懂的情況更是最佳的戲劇格局,因為這樣的編寫方式才不會被看穿編劇的無知程度與抄襲痕跡,更沒有對錯議論的問題。 lnh+a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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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是你不知、我不懂;我唬你、你瞎猜。 };,/0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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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僅知道趕進度別「全家」開天窗、你僅守著那忘穿秋水等待的品質改善;我瞎掰的劇情;你看著睡得沈隱,大家都安好。 6C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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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試問一下,會看或能品戲的傢伙哪兒去?..... CMW,slC_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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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魂不守舍的老往周公處報到,一小撮人已準備好逆佛道“我生已盡,梵行己立,自知不受後有”地獄惡趣遊囉!,大家迷途各自不相逢。 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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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這是什麼東西啊! H8{ol6wc)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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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情編者若真懂這句話的真實義,那麼一頁書根本就無淚可流、無色可染著啦! R=]d%L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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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天霹靂系列真的把一頁書的靈肉全依照“色相書”賣出的話, ,7_4z]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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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若這公司那天倒趴了也是活該,沒救了,一切都只為賣賣賣..... [?k8}B)m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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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到連創業根基都將不復存在,會計帳面均無存貨最好,商標品牌是這樣玩的嗎?! ][&9]o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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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下一頁書的繼父母所為的劇作,無非是在強姦一頁書親爹佛善法思惟的悲慘...太悲哀! ?D`T7K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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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現下會流淚的一頁書劇情是繼父母強姦親爹的話,那麼同人小說裡充斥聖凡、男女貼身口嘴擁吻的描述情節,無疑的就是一種姦殺聖人佛法律戒思惟的文字,這是愛一頁書嗎?還是同人小說創作者另有目的的自我空間發展呢。 =(H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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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霹靂系列裡,他依然名喚一頁書。 E"~2./+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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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能令人思惟起紛亂的糾葛與差異認同,總是會在書友群中爭吵不已。 PcT?<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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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說,今天一頁書會演變成如此狼狽不堪的窘境,個人僅會責怪大霹靂,不會責怪在不同時期、不同意義之下各自所認識的一頁書書友群。 $za8"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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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個體都有不同的學識、認知、經驗、年齡、宗教信仰...等等的差異存在,這都是不能劃而合一,尤其是對這位在宗教位置處顯而易辨的一頁書身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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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今天某些非宗教傾向或單純性的去欣賞、喜愛一頁書這個角色特色的“類書友”,不論其為是愛好角色性格或造型...等等,個人都僅能置之一笑尊重其欣賞角度與評論。 yQ,{p@#X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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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個人不甚瞭解現下霹靂系列的一頁書發展狀況為何,但在看過該部同人創作者的朋友為其所剪輯的祝福MV後,我有更多的想法,若霹靂劇情真是如該剪輯出的MV情節內容類似的話,那該切腹自殺的是大霹靂的編劇。 _Q[$CcD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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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樑不正下樑歪,連一頁書緣生地都能如此輕薄自家商標定位偶,還留下機會給了網路創作者他們些許若能、若止的不正確企圖可行的空間時,難怪這商標也與其公司一樣,正遭逢前所未有的市場存續浩劫,把自家商標拿在地上踩,那就怨不得旁人輕蔑、調戲、染色。 @.Ic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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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都是大霹靂劇情「統包」結果闖的禍,市場需求不區隔下的悲哀一頁書,他得為自家老爹的商業作為扛下黑鍋、救亡,褪去純一滿淨身,墮進無間地獄拼業績。 ;!!n{l$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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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不區隔的想像亂漫,讓貪婪、投機心態滿霹靂內部跑,不僅害慘了歷久經典的戲偶、戲劇,也壞死掉能創新的源流思惟之人才。 "ZM4F?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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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認知、年齡、宗教信仰差別,也使這股「統包」餘毒的餘威大做,順時造就、刻意興起不軌意圖的網路創作投機者的趁勢奮起。 aFz5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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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的書友群,不論是認知、年齡、宗教信仰...等等有多麼的具差異性多好,那立世不變的「善良風俗觀」絕對是世間人存在的一種互動條件,倘若連這個層面都被消滅、謬論掉,那這種同人文字或評論思惟的表達將不屬“類書友”群的評論,那是傷風敗俗,甚至觸法的示範文字,對此,個人是堅決不會認同這類作為與作品。 ,'xYlH3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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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有一手能寫好文的筆,又具佛教概念、思想、經議者,在其文內若還是充滿慾溢情滛的話,個人認為,作者的心態更是有目的的為自我「商品」做喧囂造勢; {!t7[C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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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或為是該創作者自身單純的太過,一昧沈淪的把不可能的情感訴求,作一番投射的轉介?!把對出世高僧不能、不可的情愫透過另一假設人物來滿足自己深層的愛慾索求呢?! *t[. =_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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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自由言論」,是以不違法之下所為,非自由來自由去的一派胡言的擴張「自由」之義。 ]vWKR."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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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台灣現行《智慧財產權法》,大霹靂有權主張其權益,對與大霹靂所屬的產品、商標,在未經合法授權予同人創作者,其作品又已公開發表時,就已違反法令,但大霹靂並沒有據此打壓其創作或發表的空間, Sz- J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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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見在這個層面下的大霹靂是採取半睜閤眼的狀態容忍其權益被侵犯,說穿了,就是大霹靂也想依靠這群人的行銷力量互利。 >Cw<B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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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需要這群人的力量呢?講白點,就是大霹靂不是個大公司,它只是布袋戲產業裡的龍頭罷了!它想要更大的市場、更大的利益、更大的種種能賺取利潤的空間。 ?H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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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也相信,這些同人作創者,並不全然不明白《智慧財產權法》的威力,他們一定也知道目前的大霹靂確也需要他們的存在。 )E@A0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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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天真的在屬於大霹靂的官網上張貼這類的違法侵權文章時,那就太超過了,若大霹靂都不執行其“最低權益”的主張時,那個人真想說句其相同邏輯的話:“看網路下載的霹靂布袋戲,也是合於大霹靂的權益。”,就單純為擴大市場的視占率,不計較營收利益而言的所為思考。 #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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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該說該名同人創作者是白目或是吃人夠夠、侵門踏戶,還是時機投機客或是其他更機車的別詞。 I!e}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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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說,個人傾向將之推類於“投機客”的造次,該創作者的動機不僅是在測試霹靂網對此方面的防禦能力,也企圖在一頁書的緣生地行銷「個人商品」,講白點,殺頭的生意有人賺,看看能否再賺多些點。 =|3f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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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該作者的同人文後,個人直覺這傢伙肚裡確實有東西,應該是位網路小說創作老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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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明明就是台灣人,不法的小說文章也僅能先放到對岸的論壇網站(將不法的東西類漂白水過意圖),再打好知名度、儲備好足夠量的人潮,旋即出刊發行該不法小說,且其實體物是預備在台灣cwt地點販售或通販聯繫銷售。 ^*P%=>z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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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者,就別跟我大小聲說什麼合法、不法,不法小說是怎樣...如何又如何..... GrUC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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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若在其刊物上能清楚刊載出「合法登記字號」時,再來與我叫嚷自由、創作等等事。 ZovW0Q)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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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作者敢大膽妄為的發行刊物,這足見該作者也很瞭解大霹靂目前的行銷哲學,不外乎就是利用對岸用之不盡的人群為自己造勢,主要的行銷客群卻是台灣本地的戲迷,因為不合法嘛! $s9Vrw0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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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作者與大霹靂都有相同的苦悶,無法取得對岸的合法發行權,放眼網路這股人潮利用來、利用去的,能爭取到市場的$$$就是$王道,合不合法、抓不抓都先擱置到一邊,能撈$的先撈起來再說。 C:PMewn
]IoUwg pI)
不過說真的,如果那天大霹靂取得對岸的發行權時,這群人將會死的很慘(先賺、快吞吃再說,以後若得“走路”再走路打算)。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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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為霹靂系列的一頁書,所以讓這個同人一頁書有了特殊的賣點,不僅市場不須從零開始打地基,而且還可以大打一頁書本命來混充書友群(這位混血魔書迷,算妳狠喔!)。 g!rQ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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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如此說呢?道理很簡單,如果將這部同人的一頁書名字換成其他的話,大概這部同人小說就死翹翹了,少了霹靂系列一連串的舖梗、造設,及大霹靂多年所凝聚培育出的戲迷。 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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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缺了這塊大霹靂的肥坏養分,誰會去理睬那小說裡的和尚破不破色戒、情愛不情愛的傷風敗俗、不倫不類。 ee y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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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種類“情色小說”滿街氾濫的是,這種文作實在也沒有什麼好突出、特別的,想依此圖謀利益市場可賺取空間的限度是極微微小,要反頭讓自己的出刊成本搞到“走路”的機會卻是極極大。 {ph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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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能將霹靂系列的一頁書給同質下去賣萌,那這小說的身價就不同凡響了。 :A/d 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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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大霹靂二十多年的基礎擺在那邊、有二十多年的一頁書聲望在那邊、有二十多年的一頁書跟隨者在那邊,這資源多好用啊! Pi]19b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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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同人小說的危害還真具毒性,讓少數屬霹靂一頁書培植概念的書友群眾之思惟,不留意的擴成其對自身思惟開始混亂“聯想”的往負面欲求的嚮往跑,對好壞、左右、上下、是非事的判斷抉擇,均充耳不聞,僅以當下能“即爽”為先的惡念叢生作歡樂,更引動書友群間無明紛擾、錯亂的對責,真毒吶! |Y?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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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機者的能為就是在人群最錯亂、不明的時機下,為自己謀取最大的利益(混水摸魚),這點能為與現下的大霹靂編劇群還真是類似,編不出創意、有故事的劇情,只好把東抄抄、西拼湊的結構充數的端出,只要戲迷看的混亂、迷糊了,那就是最好的戲路,公司不倒就薪水照領,劇情沒有什麼邏輯不邏輯的考量,這集、這齣戲先賺起來再說,字數不夠多時,再拿本佛經抄進出湊合湊合用。 Zl^\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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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也發現該創作者似乎是首次發行個人的此等刊物貌,對刊物發行程序也是不太瞭解,雖然個人認為該創作者應為寫作老手,但她卻是刊物發行的菜鳥,所以在此提醒有意跟進者一些忠告。 R}O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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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自由寫作的權力主張,是在不侵犯他人權益之下進行,如果已侵犯大霹靂權益時,大霹靂不執行其權益做出赫阻、索賠都是大霹靂的權力,但很現實的一面是,純自由作寫時,現下的大霹靂會以互利的方式漠視這部份。 "*In+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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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一旦進入「財貨交易」層面時,那就很難說了,大霹靂會不會返回頭要求授權金或直接提告呢?這就是跟隨者必須衡量思考的問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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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想表達的是,該名創作者若是單純的無任何意圖的話,該創作者於網路討論的個人圖示,就不會輕挑、色誘到以魔化書、x鷺口嘴吻觸的地步顯示自身。 MF5[lK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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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靂系列原創時,一頁書便是以「得道高僧」現世,一位「得道高僧」若如同人小說這“破戒、不破戒”的百般來回忐忑的話,那這位同人一頁書也頂多算是名「小和尚」,色未空、念雜亂、心不定的初修行者。 %J+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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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退轉」是“色滅、色已滅盡”的功夫,在霹靂接龍編劇裡,不僅一頁書佛法是退轉的離譜,現在連同人小說更是直接下滛窟去消費過往一頁書聖人的格局,真有點不小的悲哀,連當個小和尚的格都沒有了。 >CHrg]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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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經常將犯賤的思惟、貪愛欲求不到的部分,心下最是動心企圖的想去侵犯它,這全是世間凡人因“求不得之苦”的惡慾頻頻累積,索求的色心時時增上的結果。 Dfm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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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該創作者會如此陳述同人小說的一頁書,也不難看出其本身應該是敬重、喜歡一頁書,但在潛藏的凡人意識裡,卻由尊崇、想親近、擁抱一頁書的渴望,輾轉成平行擁有、情投、愛侶的慾求,只是這種過度非想的結果,卻實已遭踏了這位已具神聖格局的偶角。 \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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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還有連續性犯賤的慾求意識,也就是“求不得之苦”得解之後,接下來的心態便是“喜新厭舊”,這種反覆無常的不珍惜性,均是出於多慾,不知有所止步的動心起性的氾濫污染。 f4fv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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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同人小說創作出的這種“愛”,能算是愛護、護持一頁書嗎?,如果最初的原創是如同同人小說這般的話,又多少人會為「百世經綸一頁書」跟隨、護守至今呢? 9Z4n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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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神聖的格局吹動“世人”守護的行動,還是凡人言情難捨的小鹿“鷺”亂撞呢? e|"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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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轉法輪,成就阿耨三藐三菩提,當一名覺者在初轉法輪成就時,就已念定住佛法,且已無退轉的餘地,此下的「五蘊」就不在緣生「世間」心魔、色相,此刻的覺者只會正向「出世間道」修進,直至三轉法輪具足阿耨三藐三菩提止。 fdFo#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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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霹靂的編劇這般亂搞個「魔書」是對「世尊佛陀」非常不尊重的編寫,又有趁勢營益聲譽的投機者,再以“破戒”之能使,得以成全自我私慾或利益上的雙重滿足為目的。 ;ub;lh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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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倒正塗毒佛教正法,搞得高僧、出家眾,成為被對比的世間情侶恩愛模式,並以合理化的筆調渲染其作,這種對身心安定及善良風俗的敗壞,無疑的就是現下霹靂編劇與同人創作者二造因果的連番相續結果。 ItNz}4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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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是一陰霾紛霏、混淆不清人們的思惟而來,將世俗、道德應有的界線模糊化,再自我合理私慾,給予其惡流縱橫的自利目的,把一頁書格局打成無是非可論、無對錯可議的方向感,再丟投給心智迷惑的人群鬼打牆去。 T&6l$1J
H?yK~bGQ
人經常心存僥倖之喜樂:別人都沒事,我應該也可以,天下投機機會這麼多,自己不會是那個最倒楣的傢伙。 %)1y Ad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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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有不測風雲,這天是會下黃金雨還是打下無情閃雷呢?! G<65H+)M\
(A9Fhun
善哉、善哉。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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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是不會支持違反善良風俗與不法、侵害他人權益的作品,但是得說句心裡的話,如果該創作者的思慮能更謹慎一點,其文學創作之途應不缺亮點。 O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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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會、好運人人都想得,但誤入歧途、非法之想的念頭還是少點才好。 f6hnTbJ